COFI-2003/INF.9


渔业委员会

第二十五届会议

2003年2月24日-28日,意大利罗马

挪威-粮农组织关于共享鱼类资源管理的
专家磋商会(2002年10月7-10日,挪威卑尔根)报告

 


概 要

1. 挪威与粮农组织举行了专家磋商会,这是因为认识到共享鱼类资源的管理是实现长期可持续渔业巨大挑战之一。专家磋商会特别研究了跨界鱼类资源的 管理。

2. 专家磋商会讨论了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鱼类资源协定以及其它相关国际文书范围内这些资源管理中所存在的实际问题。该专家磋商会并非为寻求办法而召开,而是作为一个中立的论坛以建设性的方式以研究各种方案以及它们对管理的影响。

3. 磋商会得出的结论是,共享鱼类资源的不合作管理除极个别情况外都会带来过渡开发的威胁。在管理这些资源时进行合作被认为是实现有效资源管理的重要前提,但并不是有效管理的保证。

4. 关于合作管理,磋商会注意到一个明显的但通常被忽略的一个事实,这就是除非每个参与者都能认识到合作管理的渔业资源所带来的长期利益至少不低于没有这种合作所能得到的长期利益,否则就不可能指望建立合作管理。

5. 磋商会强调:

a)     对作出合作管理安排必须有很强的必要性,才能足以承受因大自然的变化,气候变化或其它不可预测的生态或经济干扰所带来的意外振荡;

b)     由渔业资源所产生的利益共享不应受到给国家渔船TAC配额或类似要求的限制;

c)     应考虑使用磋商会所指“谈判筹码”,或“辅助付款”,如贸易份额,或相互准入安排等手段。这将有助于扩大有关份额谈判的范围,推动合作国家和实体在管理目标产生分歧时实现妥协,并能提高灵活性以及合作安排的持久性。

6. 至于跨界鱼类资源的合作管理,磋商会注意到两个关键问题:区域渔业 管理组织或管理安排中的新成员或参与者问题,以及事实上构成一个国家在跨界鱼类资源中的“真正”利益问题。磋商会回顾了当前解决新成员或参与者问题的方法。

7. 最后磋商会强调,在共享渔业资源中实施和执法所带来的问题要远比非共享渔业资源复杂的多。